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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《零售业态分类》国家标准(GB/T 18106-2021),结合零售终端经营范围、经营方式、管理模式等特点,将烟草零售客户经营业态划分为便利店、烟草专业店、超市、商场、娱乐服务类、其他等六类。其中:
便利店是指以销售即食商品、饮料、烟酒及日用品为主,以满足顾客即时性、服务性等便利需求为主要目的,营业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综合零售业态;
烟草专业店是指以销售烟草制品或新型烟草制品为主,可兼营烟具、酒类或其他高档商品的零售业态;
超市是指以销售食品、日用品为主,商品种类比较丰富,满 足消费者一次性选购大众化适用品需求,通常可提供食品现场加 工或现场就餐服务,出入口分设、收银台集中,以开架自选、消 费者在出口处结算为主要经营形式,营业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零售业态;
商场是指位于街区型建筑集群或封闭型建筑物内,经营多种 大类商品,实行统一管理、分区销售,通常具备餐饮、休闲、娱 乐等综合服务项目或设施,且可满足消费者对时尚、中高档、多样化商品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;
娱乐服务类是指以提供住宿、餐饮、休闲娱乐等服务为主,带有烟草制品零售性质的业态;
其他是指不能归入上述五类的其他零售或服务业态。
业态类型具体划分标准如下:
分类维度 | 类别 | 说明 | |
业态类型 | 便利店 | 现代连锁便利店 | —— 以销售即食商品、饮料、烟酒及日用品为主,以开架自选、 消费者在收银台结算为主要经营形式 ——管理信息化程度高,配备零售终端管理系统,能够提供正 规发票或购物清单 ——具有统一连锁品牌,以直营或加盟方式开展经营管理 ——营业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下 |
现代单体便利店 | —— 以销售即食商品、饮料、烟酒及日用品为主,以开架自选、 消费者在收银台结算为主要经营形式 ——管理信息化程度高,配备零售终端管理系统,能够提供正 规发票或购物清单 ——单店自主经营管理 ——营业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下 | ||
传统便利店 | —— 以销售即食商品、饮料、烟酒及日用品为主 ——通常无商品信息管理系统或具备初级信息管理系统 ——经营模式传统且独立,无明显品牌形象 ——营业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下 | ||
烟草专业店 | 烟酒商店 | —— 以销售卷烟、酒类商品为主 | |
雪茄专业店 | —— 以销售雪茄烟为主 | ||
电子烟专业店 唯一手机:17708513235(微信同号) | —— 以销售电子烟为主 | ||
其他烟草专业店 | —— 以销售其他烟草制品或新型烟草制品为主 | ||
超市 | —— 以销售食品、日用品为主,商品种类比较丰富,满足消费 者一次性选购大众化适用品需求,通常可提供食品现场加工或 现场就餐服务 —— 出入口分设、收银台集中,以开架自选、消费者在出口处 结算为主要经营形式 ——管理信息化程度高,配备零售终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商品 和进销存等,能够提供正规发票和购物清单 ——营业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及以上 | ||
分类维度 | 类别 | 说明 | |
业态类型 | 商场 | ——位于街区型建筑集群或封闭型建筑物内 ——经营多种大类商品,实行统一管理、分区销售,通常具备餐饮、休闲、娱乐等综合服务项目或设施 ——满足消费者对时尚、中高档、多样化商品选择需求 | |
娱乐服务类 | 宾馆(酒店) | ——以提供住宿服务为主,带有烟草制品零售性质 | |
餐馆 | ——以提供餐饮服务为主,带有烟草制品零售性质 | ||
休闲娱乐店 | ——以提供休闲娱乐服务为主,带有烟草制品零售性质 例如:山庄、农庄、茶馆、咖啡店、酒吧、网吧、歌厅、舞厅、棋牌室、彩票站、洗浴中心、电影院等 | ||
其他 | ——不能归入上述五类业态的其他零售或服务业态 |
备注:
1.原则上,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》(中烟销网〔2008)52号〕规定的“食杂店”业 态划归本文件规定的“传统便利店”业态。
2.原则上,《零售业态分类》国家标准(GB/T18106-2021)规定的百货店、购物中心所属烟草零售店划归“商 场”业态。
3.销售电子烟的零售店,统一归入“烟草专业店”、“电子烟专业店”业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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